解析:
如若具备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之能力,却仍拒绝执行相关规定,那么法庭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包括搜查、扣押和处分房产、车辆等各项财产。
在此过程中,倘若行为人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面临拘留甚至罚款的处罚力度,更进一步地,可能还需承担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即被指控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第二项,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这一执行措施,是指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行将被申请执行人所占有的房屋或者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进行搬离,从而腾空房屋或土地,然后交还给申请执行人。
第三项,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第四项,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个人收入。
最后一项,查封、扣押、出售、变卖家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