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言辞引发他人逝世的行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作是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条之规定。
针对公民通过口头言论诱使他人走向自杀的行为,我们必须考虑随机事件中各个因素的作用以及它们与具体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判断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倘若这种关联性若隐若现且存在,便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的侮辱或是诽谤等罪名,并且当个体自杀成为最终结果时,理所应当地将此认定为犯罪行为中的主要情节并加以严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