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醉驾指数为160及以下并不一定能获得无罪释放的待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情节极其轻微、危险性较小,且在社会影响较小的情况下,则无需将其视为刑事犯罪;
同时,对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不需要判处入狱服刑的人,亦可考虑免予刑事处罚。
倘若一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指控的被告,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低于或等于100毫克/100毫升,并且初次犯案、真诚悔过自新、并未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任何物质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者,可以视为犯罪情节轻微,进而给予他免除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