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综上所述,对于以工料单位价格为计量方式进行计算的工程项目,当工程发包方决定将其按照国家法规规定予以分包后,此项工程便需交由另外的承建者接手处理。
在此过程之中,作为工程发包商的您需要向总承包商支付相应的施工协助费用。
而在我们对于工程项目分包行为的理解以及实践经验中,施工协助费用所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其中包括因交叉施工作业对效率产生影响、现场安全及文明管理措施实施、工程关联部分的验收、资料的归档及整理等多个方面中所涉及到的一切管理与服务性活动所产生的必要开支。
此外,根据现行的业务规范,工程发包方需要依据分包工程的总造价(不包含设备成本在内),按比例向总承包商支付施工协助费用,通常在百分之二至四之间浮动,具体负责哪些配合事务则需由工程发包方同总承包方共同商议并达成共识。
关于分包方在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器械、脚手架时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将另外单独计算。
值得强调的是,施工协助费用仅需支付法定税率即可。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