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与最终的判决结果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性。
从司法实践中的状况来看,仅仅是罪行较轻者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这也为他们争取到缓期执行的可能性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但是这种情况并不能百分之百确保实现,几率的大小确实难以准确测算。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后,他们便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