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程序规范如下所示:
首先,关于协议离婚的步骤:
1.必须由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军人提出离婚申请;
2.相关的政治管理机构应积极介入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则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提供同意离婚的书面证明;
3.接下来双方需共同前往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
其次,关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的程序:
1.同样需要由希望结束婚姻关系的军人提出离婚申请;
2.相关的政治管理机构会对事件进行调解,若调解未取得效果,则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书面证明;
3.双方的其中一方向与其居住地方的管辖法院递交相应起诉材料,待审判庭作出判断认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法成功时,可判决裁定批准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