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赔偿范围涵盖了医疗费用、误工补偿金以及与之相关的财产损害赔偿等多方面内容。
其中主要涉及以下几类人群或组织:
首先,即是受到刑事指控的被告人和尚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犯罪者;
其次,是刑事被告人生效监护人的相应赔偿责任;
再者,涉及死者遗产继承人在死刑案件中的赔偿问题;
同时也考虑到在共同犯罪案件中,若在审判结束前发生法定继承人死亡事件,适用的相应赔偿规定;
最后,涉及到那些依法需要就受害者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单位及个人。
特别注明,若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亲朋好友等人愿意代为赔偿,其请求应得到法院的批准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此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再次被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