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刚步入婚姻殿堂便选择离婚的男女,若双方在婚后并未能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活的期限极为短暂,那么在此类离婚案件中,是有权利要求对方退还彩礼的。
然而,针对这一具体问题,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多重因素,如双方的共同生活周期长度、是否育有子嗣、财物流通情况、双方的经济实力、彩礼金额、以及过错程度等等,然后再按比例酌定返还额度。
但是,如果夫妻结婚之后已经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且已经繁衍后代的话,那么在离婚时便无法主张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