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该份合同是在法定代理或者委托代理的情况下,由受委托人代为签署的,那么它将被视为有效的法律文件;反之,若是受委托人超越了代理权限或者没有取得授权而擅自替别人签订合同的,则这份合同的有效性将有待确定,如果被代理人随后给予了确认和批准,那么它便会恢复其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被代理人没有确认和批准,那么这部分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另外,如果被代理人因为疏忽大意导致了表见代理产生的情况出现,那么这份合同将会被视作有效的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故意欺骗的第三方,那么这份合同仍然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