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银行政策的前提下,是完全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
然而,为了确保顺利申请成功,需要满足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首先,借款人需具备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其应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再次,其需要持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此外,若以新购置的房产作为最高额度的抵押物,则该购房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同时该房产的房龄不得超过十年,并已支付或已经准备好不低于所购买房产总价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款;对于已经购买并办理过房产抵押贷款的情况,原有的房产抵押贷款需已偿还满一年以上,贷款余额不得高于抵押住房价值的百分之六十,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必须已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房龄同样不得超过十年;
最后,借款人还需能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的担保方式;以及贷款行可能会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