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位人士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理论上可申请注册多个营业执照。
然而请注意的是,我国现行的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限制,因此依据“法无禁止即许可”的原则,您有权同时申请注册多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为详细说明:
首先,个体工商户仅能由一名法人代表进行注册,且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其次,若个体工商户需要开具发票,同样需要进行税务登记;
再次,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相较于公司而言略显狭窄,尤其是对于某些特定行业,可能无法进行注册;
此外,若原本的营业执照属于公司性质,那么您可以考虑注册一家分公司,或是再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最后,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同样需要提供经营地址以及租赁合同。在申请营业执照时,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包括使用权证明及所有权证明;
2.申请书;
3.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4.申请人资格文件,如自然人身份证明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