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一年。
然而,即使取保候审期结束,也不能认为事情就此了结。如果出现新的证据,仍然有权对其进行起诉。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享有独立附加刑法的罪犯;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风险增加的犯罪嫌疑人等几种情况,均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