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最新修订的交通法规规定,实习驾驶员在高速公路驾驶期间,无需接受扣分之罚。
然而,如果发现实习驾驶员在没有相应或更高级别的驾驶证持有者三年以上驾驶经验的陪同下试图上高速公路时,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对其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为20至200元之间,同时强制要求该驾驶员立即离开高速公路;对于那些已经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实习驾驶员,公安交管部门也会采取同样的措施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而对于那些即将进入高速公路的实习驾驶员,公安交管部门则会对他们进行教育,然后劝导其返回。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