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子女已经具备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的父亲在法律上就无需承担还债的责任。因为一个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能够自主地从事各种民事法律活动。通常情况下,年满18周岁的公民就被认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然而对于那些年满16周岁但仍处于未成年阶段,并且以自身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群,他们也会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反之,如果子女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即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种类型,那么他的父亲就有义务偿还债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父亲将成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