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这一概念特指那些在血缘关系方面与自己有着三代以内密切联系的亲属。这类亲属通常是由于其共同起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相较于自身而言)而产生的旁系血亲。也就是说,无论是同辈还是长辈,只要他们和您来自于同一祖先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都可以被视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其中,同辈之间的例子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妹以及表兄妹等;而长辈与晚辈之间则包括伯父、叔叔、姑母与侄子,舅舅、阿姨与外甥子女等。
然而,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那么这些亲属将不再被归类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