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的处理机制:必须立即取消缓刑,另对新发现的漏罪进行详细审理,同时将之前被判的罪行与新增之罪行数罪并罚地宣告相应刑罚。缓刑,即由专门的监管机构在严格的考验期限之内对罪犯实施全面的考察,并按照罪犯在这一期间内展现出来的行为举止,依据法律规定谨慎地决定是否应用特定的刑法进行惩罚的一种司法制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