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自然人涉嫌受贿犯罪的,若其受贿金额超过五千元人民币,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对该案件进行刑事立案处理。
2、然而,倘若该自然人所接受的贿赂金额并未达到五千元人民币的标准,但存在如下情况之一者,同样应当被视为符合刑事立案条件:
(1)由于其个人受贿行为导致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2)其故意以威胁手段逼迫相关单位或个人,从而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3)其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且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的,其受贿金额在两千元至一万元之间,如能如实供述罪行,可考虑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