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醉驾以及无证驾驶两种违法行为并存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无证驾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的处罚处理。如果驾驶员已经达到醉酒驾车的严重程度,那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采取强制措施将其约束至清醒状态,然后吊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该名驾驶员也需要承担由于无证驾驶而带来的相应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五条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按照驾驶员未带证来进行扣车的。
第九十九条
无证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