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待患病的子女问题上,父母具备法定的扶养责任与义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父母应当严格履行其在未成年子女及无法独立生活成年人的抚育、教导及保护方面的职责。这里所提到的“无法独立生活”,通常是指那些仍在接受高中或同等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或是因身体原因导致劳动能力部分或全部丧失的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