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行法规,针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及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具体而言,当场处罚和非当场处罚的最高限额分别为人民币200元以及5000元。据法条明文规定,当对于此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当场处罚时,罚款上限不得超过人民币200元。在现场做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之际,公安执法人员应向涉嫌违法者出示其工作证件,同时填写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应在现场交付给被处罚者本人;若涉及到被侵害人权益,则需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至被侵害人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八条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