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并没有对于报案者立案后传唤的具体时限进行明确的规定与限制。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传唤的时间应当被控制在12小时以内。但是,如果涉及到特别重大或者复杂的案件,需要对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的话,那么传唤的时长则应当限制在24小时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