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针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者进行传唤的程序,应采用由治安部门颁发的传唤证书来完成此项任务。而对于现场即地即时发现的违规行为者,警察在向其出示本人工作证件后,可采取口头形式进行传唤,但必须在随后的询问笔录中详细记录这一过程。
此外,公安机关有责任将传唤的具体原因及相关法律依据向被传唤人进行明确说明。若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或故意逃避传唤,则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实施强制传唤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