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从第二次上诉至死刑复核所需的时间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假如达到二审仍维持死刑判决的情况,必须于裁决决定做出后的十日之内,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求核准。死刑判决的最终核准权归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对其核准的死刑判决以及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判处及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亲自签署执行死刑的命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