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参与卖淫活动而遭受逮捕,那么行为人仅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此法律,公安机构有权对其处以十日至十五日不等的拘留,同时并处罚款数额不超过五千元人民币。
然而,由于未经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定罪量刑,因此并不产生犯罪记录或前科纪录。然而,若因上述违法行为而遭受到公安机构的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则将被录入公安机关内部系统之中,但这并非犯罪记录或前科纪录。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