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以下为四类常见情况:
1.预期判决结果可能为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之附属刑法;
2.有足够可能被判罚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但通过执行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构成潜在危害;
3.若被告人患重病导致无法自主生活,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