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婚前所购置的房产在面临拆迁时,不视为共有财产。因为在结婚之前,这些财产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在婚后的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达成共识并书面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那么他们就可以根据约定将其归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这种约定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对于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