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申请人应提交其本人合法有效的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还需提供其原申领且仍处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由当地公安局指定拍摄点出具。已过加密处理的《数码照相回执》;
(4)最后一步是填写完整并签字确认的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照此操作完毕后,请在通知规定的有效期内携带本人所持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前往当初办理该业务的派出所领取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