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职务侵占行为已归还相应款项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或减轻其刑罚;在某些情况下,若侵权行径较为轻微且没有造成严重损害,则可考虑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在另一方面,对于担任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职务人员而言,如明知故犯地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务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那么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而如果涉案金额极为庞大(即数额巨大),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没收个人财产的附加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