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上仅允许书写一位负责人的姓名。
然而,若为联合经营方式,企业可委任其中一人为主要负责人员,并在此类营业执照上展示其姓名。
至于成立公司的情况下,营业执照上则只能显示公司法人代表的姓名。经过正式备案注册之后,其他参与者的姓名将会被记录在合伙人名单或者股东名单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