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借贷关系中,若欠条上未注明利息事项,则被视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费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无法进行有关利息的起诉请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借款合同中并未就支付利息事宜做出约定的,应被视为无须支付任何利息。而对于在借款合同中对支付利息事项约定模糊不清的情况,当事人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多种因素来综合确定利息金额。
此外,在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也同样被视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