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其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然而,若遇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仍无法结案时,可依法经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的办案期限。而针对那些情节特别严重复杂的案件,如果由于各种特殊原因,不宜在短期内交付审判,则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批准延期审理。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例如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的案件,其侦查羁押期限还可延长至两个月。总的来说,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一般需要五个月内完成,但最长也不应超过十九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