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律师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调查取证的合法性问题,其次是对调查取证主体资格的审查,再者就是针对调查取证制定详细而周密的实施计划。如果律师决定进行自我调查取证,他们需要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以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方可向各类相关单位或个人深入了解与所应执行的法律事务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