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家属与负责案件办理的警察有权进行联络交流。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措施时亦应遵守程序,及时联系其家属。在执行拘留过程中,公安机关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明文件。
此外,依据法律要求,公安机构需在拘留通知发出之日起24小时内将被拘留人送往拘留所关押,并且,最长拘禁期限不得超出24小时。除非因无法通知或存在涉嫌妨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而通知可能会影响侦查工作的开展,否则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当妨碍侦查的情况消除后,公安机关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