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七座位的商用面包车在其首个交强险年度需支付保险费用为1100元人民币。至于私人汽车的交强险,则有如下规定:首年投保的五座位车型需支付保费950元,而六至八座位的车型则需支付1100元;第二年的保费调整为:五座位车型为855元,六至八座位车型为990元;第三年的保费进一步降低:五座位车型为760元,六至八座位车型为880元;第四年和第五年的保费保持不变:分别为665元和77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