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装饰装修公司未能如期支付所拖欠款项问题的解决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尽力寻求双方共识,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明确要求对方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按时偿还欠款;
其次,若对方拒绝履行支付义务,建议您努力搜集并妥善保存各类确凿的证据材料,例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以及银行转账回单等,同时要注意,此类证据必须是经过多次催收而仍未得到有效回应后,在法定诉讼时效为两年内提交至法院进行诉讼处理;
再次,即使对方失去联系或下落不明,也应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该项欠款进行缺席审理;
最后,您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以促使对方尽快偿还欠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支付令的申请前提条件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顺利送达到债务人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