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车辆出售之后未能完成过户程序的情况下,车主可依法行使权力,请求购买方履行过户义务并根据约定的违约条款向其追偿相应损失。通常而言,买卖双方在达成交易的过程中都会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或合同。在此种情形下,车主需积极主动地与购买方取得联系,敦促对方依照规定有序地办理过户手续。除此之外,假如车主能提供买卖协议以及包含购买方详细信息的身份证彩色复印本等关键证据,甚至有权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对购买方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