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我们应当秉持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核心原则来处理相关事宜。具体而言,1.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将其判决由母亲进行抚养。
2.而当涉及到满两周岁但尚未达到成年标准的子女时,我们将会着重考虑哪一方具备更优越的物质和精神环境,以此作为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3.对于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在跟随父亲或母亲共同生活方面出现了争议,那么我们必须充分尊重并考虑他们自己的意愿和选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