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司法体系的运行过程中,维持原判的裁决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
具体来说,当二审人民法院在对已上诉或提出抗诉的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判断时,若判定原审法院所作出的关于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裁决清晰明确、量刑准确适当,便常常会做出驳回上诉或抗诉的决定,从而维持原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所或》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