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2.其所侵害的客体是涉及到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治安管理秩序,以及广大民众应当共同维护和遵守的个人生命权益及社会道德伦理观念。
3.从客观方面衡量,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组织、筹划、统率他人从事非法性交易活动的行径。
4.从主观层面分析,行为人应该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伦理道德规范,但仍然一意孤行,体现出其有意为之的ZA质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