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后,若需对房屋进行过户手续,所必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的原始文件以及它们的复印件;
2.房产证,若是共同房产则必须包括共有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件以及相应的复印件;
4.填写好的房产登记申请书;
5.如果申请人为代理人代为办理过户事项,则还需附上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人的个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