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申请已过期限且尚未得到依法解除之际,被取保候审人员可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控告,以期申请解除该项规定。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构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时,最长的执行期限不可超过十二个月。若由于某种原因必须解除取保候审,应由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及时制定并下达书面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通知书,将其送达到具体负责执行的公安机构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