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那种情形下,若债务人窃取了欠条并拒绝接受债权偿还义务时,债权人可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问题:
1.债权人需要寻找并积累与债务关系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的其他资料和证据,以证实对方确实存在债务;
2.接下来,债权人应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或申请支付令,敦促债务人尽快履行其偿债责任。这些其他相关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关于债务的对话记录、知情人士的证词以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信往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