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之规定,对于盗窃电动自行车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刑事惩罚:若涉案电动自行车价值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处罚措施,并可能附加罚金;若涉案电动自行车价值数额显著高于前述标准或涉及其他严重违法情节,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治,包括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而在极端情况下,涉案电动自行车价值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违法情节时,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