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在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时不幸遭受欺骗,建议您亲赴地方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若涉及的诈骗金额已超出当地公安机关的受案标准,则该公安机构有权力立案展开进一步调查。作为受害人,您对特定侵犯了自身或财产权益的犯罪事件或潜在罪犯,均享有向公安、检察或法院进行举报或控诉的权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应对所有符合规定的举报、控诉和投诉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