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家属与涉案刑警得以进行沟通交流。当公安部门执行拘留程序时,亦应依据规定与嫌疑人的亲属取得联系。在实施拘留行动时,公安部门务必向嫌疑人出示相关拘留文件。在其被拘留之后,公安部门有责任立刻将其转移到看守所关押,最晚不得超过24个小时。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这些情况可能会妨碍案件调查,否则公安部门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在上述妨碍案件调查的情况消除后,公安部门应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