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城市住宅区,其室外噪声容许标准白天应为50分贝,而夜晚则须保持在40分贝以下。
具体来说,一类生活区域的夜间监测结果若超过50分贝,二类生活区域的夜间监测结果若高于65分贝,且此类情况持续发生并超过晚上22点或者持续到次日早晨6点,即可被视为噪声扰民行为,也可归类为噪音环境污染。
法律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