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部创伤未能达到法定伤残评定标准的情况下,受害者仍然有权要求侵权方支付后续治疗费用,通常这笔费用会按照每厘米约1000元人民币来计算。在此案中,因受害人为未成年人,故交通事故及其所导致的面部陈旧性疤痕对其心理健康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法院决定酌情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