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事故较为简洁明了且案件经过已经遵循简易程序处理,那么车辆将被扣留最长达15天之久。具体而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展开现场调查工作,并在十日内制作完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而在认定书签发后五个工作日之内,相关交通警察将会向涉事各方发出领取车辆的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在认定书出具之后,通常会经历两个工作日的确认流程,然后在第三个工作日内正式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被扣押的车辆。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需要进行详细检验和鉴定的复杂案例来说,车辆的扣留时间可能会延长至最多35天。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与鉴定机构共同商定检验、鉴定所需的完成期限,但这个期限不能超过三十天。一旦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得到确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被扣押的事故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