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层面,未成年人享有多项基本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生命权与身体健康——未成年人有权获得足够的医疗资源以保障其身体健康,同时亦需受到充分保护以确保生命安全;
2.人身自由——未成年人拥有行动上的自由,不受任何形式的拘禁或限制,同时还应不得从事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
3.姓名权——未成年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名字,并有权维护其姓名权不受侵犯;
4.肖像权——未成年人有权维护自身肖像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活动等;
5.名誉权——未成年人有权维护自身良好声誉,禁止他人恶意诽谤、侮辱等行为;
6.荣誉权——未成年人有权获得公正评价及荣誉奖励,禁止他人非法剥夺其荣誉;
7.财产所有权——未成年人对其个人财产享有所有权,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并有权自主支配其财产;
8.著作权——未成年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包括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的作品;
9.专利权——未成年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
10.获取国家赔偿权——未成年人在遭受违法侵害时,有权要求国家给予相应赔偿;1
1.宗教信仰自由权——未成年人有权选择信仰何种宗教,并享有宗教信仰自由;1
2.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未成年人有权保持和传承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并享有民族风俗习惯自由;1
3.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未成年人有权自由地与他人通信,并享有通信秘密权;1
4.受教育权——未成年人有权接受符合其年龄阶段的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及其他形式的教育;1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有权对不法行为提出批评、建议,并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控告、检举。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