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离婚判决书仅有一方签署确认,而另一方并未予以回应,则从判决书正式送达之日起计算,满十五日尚未经双方提出异议申诉,那么该判决便立即生效。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凡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出的一审判决持有异议者,均有权利在收到判决书的第十五天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以表达自身的异议和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